近年来厦门市持续加大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
白蚁防治项目的审查力度,全市城镇所有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开工的项目,建设单位都应当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《厦门市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》,并向市(县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2013年市住建局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文件,要求白蚁防治工程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,建立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监督、施工监理制度,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白蚁防治工作。2013年下半年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白蚁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工作,并暂停受理我市房屋白蚁防治企业资质备案、白蚁防治施工合同备案,暂停期间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由各建设单位组织实施。
目前16家白蚁防治企业进行清理整顿,共检查320个白蚁防治施工项目,发出整改通知书16份,对8家白蚁防治企业不予重新备案决定,并不得承接新业务。
据悉,2014年1月1日起,厦门市恢复实施房屋白蚁防治工作,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原则,即市直项目由市住建局负责,镇项目由镇住建局负责,区项目由市住建局委托区住建局负责。目前全市房屋白蚁防治市场稳定,各方责任主体明确,监督管理到位,运行正常,群众反映良好。